4月15日,一位年輕女孩在武漢光谷廣場站乘車時被同車一位陌生男子揮拳猛擊,起因讓人憤怒!

搭訕失敗,男子惱羞成怒 

2019年4月15日下午,女孩張某在光谷廣場地鐵站乘車,原本坐在座位上玩手機的她,突然被一名陌生男子搭訕,提出想加她的微信。

男子第一次搭訕張某

張某委婉的拒絕了男子的搭訕。沒想到該男子並不死心,二次向張某提出互加微信好友,張某依舊選擇了婉拒,該男子沒有再說什麼。

第二次搭訕

沒想到,地鐵在站台停靠時,該男子突然一拳掄在張某頭部,然後衝出車門。等張某反應過來,男子已不見蹤影。

嫌疑人:被拒絕覺得很沒面子

接到小張的報警後,軌道公安分局街道口派出所民警迅速開展調查,調取了案發時的車廂監控,對該男子重點出入的站點進行佈控守候,2019年4月19日13時30分,民警在地鐵四號線五里墩地鐵站將違法嫌疑人黃某抓獲。

經調查,黃某對4月15日下午在地鐵2號線光谷廣場站車廂內要求加女孩微信被拒後毆打女孩的事實供認不諱。

據黃某供述,每當他看到漂亮女孩就很衝動希望能加微信,覺得這樣很有面子,和美女聊天、交友的時候心情特別好。

當天他看到身邊的女孩很漂亮,就提出想加微信,被拒絕後,感到沒面子,想出口氣,車到站開門的那一刻就打了那個女孩一拳跑下了車。

該男子有老婆,還因愛搭訕被警告

因為搭訕被拒絕,就打別人女孩子,黃某的行為可以算很「奇葩」了。

黃某交代,他有穩定工作,也已經結婚成家。但因為愛加陌生女孩微信,被單位領導警告過,老婆也和他吵過架。

可即便如此,他見到漂亮女孩還是想搭訕。黃某說,他覺得和漂亮女孩聊天感到很有意思。他用這個辦法已經加了多位陌生美女微信,也有成功約女孩出來吃過飯的經歷。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警方對黃某毆打他人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200元罰款處罰。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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