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訊官將於下午4時宣布裁決。
香港女同性戀者MK去年6月入稟高等法院挑戰本港婚姻制度,稱政府禁止同性戀者在港民事結合的制度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今早8家宗教團體和關注組織等在高等法院申請以「訴訟人」身分加入訴訟。各組織以本案對宗教、社會有重大影響為由,提出申請。但遭MK和政府方反對,指他們的介入使法律爭議拓展至社會、宗教問題,此並非本司法覆核原意所在。聆訊官將於下午4時宣布裁決。
8名申請者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明光社、九龍佑寧堂、基恩之家、香港基督徒學會、性神學社與跨性別資源中心創辦人梁詠恩。
天主教香港教區稱,根據現行本港婚姻條例,香港只承認基督教背景,即一男一女的民事結合,這是為了保障家庭制度和合符人類生態學。代表律師續指,申請人介入訴訟可紓緩主流人士遭「逆向歧視」的情況,因為法庭一旦裁定同性婚姻合法,會有人被「要求」不得歧視同志組織。
代表「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和明光社的律師直言,無論司法覆核裁決為何,都會改變現有婚姻制度。明光社為非牟利組織,致力教育市民性別認同的知識。司法覆核結果將會重新定義本港婚姻法律權利。至於「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雖然組織沒有宗教背景,但婚姻權利不止於宗教方面,亦關乎華人社會中的傳統婚姻概念。申請人亦指自己在訴訟只會有不多於30分鐘的陳辭。
跨性別資源中心創辦人梁詠恩透過代表律師指,現行婚姻制度違反個人權利和家庭權利,對同性家庭和異性家庭有不合理的差別。梁透露,自己出生性別是男,2009年完成變性手術後以女性身分生活,性取向仍是女性。梁原本享有與女性結婚的權利,但2014年法庭裁定W案勝訴,即變性人以變性後的性別結婚,是女兒身的梁便失去與女性,即同性結婚的權利。代表律師續指,現在變相每名香港市民要不結婚,要不進行變性手術,只能選擇其一。
代表MK的代表律師反對申請,稱各申請人的介入有機會干擾MK的私隱和安全。而且原本MK只是針對法律制度提出司法覆核,但其餘申請人將之拓展至宗教、社會層面上,內容與原本覆核內容無關。答辯方政府亦反對梁詠恩加入訴訟,梁並沒有完成整套變性手術,本司法覆核所針對的是已完成整套變性手術的變性人。倘若批准梁成為「訴訟人」,恐怕要另起新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