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正式啟動!就在剛剛,廣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廣東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省教育工委書記、省教育廳廳長景李虎介紹,廣東作為第三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8個省市之一,自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兩種。
其中,合格性考試覆蓋所有學習科目,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開考;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開考。合格考成績呈現方式有三種:合格/不合格、等級、分數。考試成績一考兩用,既作為學生畢業的依據,也作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據之一。
選擇性考試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安排在6月統一高考考試科目結束後進行,僅限當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參加,一年考1次,成績當年有效,作為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選擇考成績呈現方式有兩種:物理、歷史為卷面分,其他4門為等級分。
景李虎還透露,廣東新高考還將本科高校考試招生和專科高校考試招生適當分開,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兩類。本科高校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進行,與現行高考時間一致,考試科目按「3+1+2」(必選+限選+任選)模式設置,「3」為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1」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中選擇2門。考試成績呈方面,高考總成績750分,其中「3」和「1」直接採用卷面分,共550分;「2」實行等級賦分,各100分。
他表示,根據新高考方案,在廣東招生的本科高校要分專業組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提出1門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提出不超過2門科目要求,並提前公佈。學生的選考科目須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才能報考。同時,其對應的合格性考試科目必須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