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旺旺集團11年來收受大陸政府新台幣153億補助金」一事,中國旺旺控股公司今天(23日)發表聲明回應,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為香港上市公司,與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的股東結構不同,台灣有關媒體報道屬於炒作不實信息,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將正式提告,維護股東利益。
中國旺旺控股公司在聲明中指出,公司歷年補助金都經過會計師審核程序完成,並載明於年報公開訊息中,中國旺旺收入單純與其主營業務及投資相關與其他公司無涉。
中提及的「政府補助金」,中國旺旺控股公司表示,屬於大陸地區各地方政府為招商引資,獎勵企業在當地創造就業機會、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及創造稅收等原因的一種補助款,內外資企業只要符合條件均有資格獲得,並非中國旺旺控股公司獨有。
中國旺旺控股公司還表示,中國旺旺過去11年期間於大陸地區陸續投資超過120億元人民幣,且因經營績效良好共計繳納稅費約260億人民幣,歷年補助金均經會計師審核相關憑證並載明於年報公開訊息中,絕無任何與揭露信息不一致之處。
屬於刻意炒作不實信息,惡意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