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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莊腦部有4.2厘米腫瘤 冀港人勿失望害怕退縮 

政事

陳淑莊腦部有4.2厘米腫瘤 冀港人勿失望害怕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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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莊腦部有4.2厘米腫瘤 冀港人勿失望害怕退縮 

2019年04月24日 13:04 最後更新:22:49

陳淑莊因腦有腫瘤向法庭申請押後案件。

佔中九子被控在佔領運動中,就煽惑公眾妨擾等共6項罪名,分別裁定就1項及2項罪名成立。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陳淑莊在在法庭外向傳媒表示,她的腦部中有一個腫瘤,故向法庭申請押後她的案件,希望香港人不要失望害怕和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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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莊因腦有腫瘤向法庭申請押後案件。

佔中九子被控在佔領運動中,就煽惑公眾妨擾等共6項罪名,分別裁定就1項及2項罪名成立。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陳淑莊在在法庭外向傳媒表示,她的腦部中有一個腫瘤,故向法庭申請押後她的案件,希望香港人不要失望害怕和退縮。

陳淑莊腦部現4.2cm腫瘤。

陳淑莊交代病情時表示,港人現時不可退縮,因4月4日做了全身檢查,4月11日發現腦有4.2厘米的腫瘤,壓住腦幹,並出現彎曲情況,有出現麻痺等情況,故向法庭申請押後她的案件。

陳淑莊腦部現4.2cm腫瘤。

陳淑莊腦部現4.2cm腫瘤。

陳淑莊

她稱,手術有長遠影響,而現時醫生未能判斷是良性或惡性,要待開腦手術後才知道,明早進行手術前檢查,會向立法會主席告假,並會減少出席公開活動,以專心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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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陳淑莊亦在社交網facebook中帖文交代自己的病情:

陳淑莊交代病情時表示,港人現時不可退縮,因4月4日做了全身檢查,4月11日發現腦有4.2厘米的腫瘤,壓住腦幹,並出現彎曲情況,有出現麻痺等情況,故向法庭申請押後她的案件。

陳淑莊腦部現4.2cm腫瘤。

陳淑莊腦部現4.2cm腫瘤。

陳淑莊腦部現4.2cm腫瘤。

陳淑莊腦部現4.2cm腫瘤。

她稱,手術有長遠影響,而現時醫生未能判斷是良性或惡性,要待開腦手術後才知道,明早進行手術前檢查,會向立法會主席告假,並會減少出席公開活動,以專心治療。

陳淑莊

陳淑莊

另外,陳淑莊亦在社交網facebook中帖文交代自己的病情:

法庭今日接受了我的申請,延期6星期,至6月10日判刑。前因後果:

為了準備承擔公民抗命的刑責,尤其要讓媽媽安心,4月4日我入醫院做了一次全面身體檢查,4月9日法庭判我罪成時,尚未有檢查報告。

上周三即4月17日拿到檢查報告,各項健康指數良好,唯獨醫生告訴我,磁力共振影像顯示我腦內「有啲嘢」。完全係我意料之外,一星期後就要判刑,我不能怠慢。

在復活節前和後,進一步詳細的腦掃描及診斷,腦科醫生證實我左腦有個直徑4.2厘米的腫瘤,比乒乓球稍大。最大危險係,腫瘤已壓著腦幹位置,導致腦幹彎曲,亦壓著部份腦血管及神經,醫生診斷為腦膜瘤。

要開腦才能確定腫瘤是良性或惡性,但考慮到我持續出現不同程度的病徵,包括頭暈及面部麻痹等,昨日醫生告訴我,我必須盡快做手術切除腫瘤,然後接受放射治療。心慌意亂了幾天,我接受現實,手術事不宜遲。

今早,律師代表我向法官申請延期6星期後判刑,好讓我先做手術,然後服刑。法官接受了我的申請。

我會盡快做手術。我會向立法會主席告假,減少公開活動,爭取時間治療和休養。

任何手術都有風險,我怕,但我一定會盡快康復。上天一次過給我兩個大考驗,我會勇敢面對,大家放心。媽媽,你亦要對女兒有信心,我應付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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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譴責陳淑莊違反行為守則 令支付14 萬訟費

2023年04月25日 08:32

香港大律師公會昨發出通告公布,「佔中九子」之一的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於本年初承認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可引致大律師專業聲譽受損,於上月31日被公會紀律審裁團譴責,個案詳情抄送司法界、律政司、律師會、法律援助處、當值律師計劃及破產管理處等,同時刊登在公會網站,維持3個月;另命令陳淑莊須支付公會14萬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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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承認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

據悉,大律師公會於去年8月9日收到針對執業大律師陳淑莊的投訴,指她因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罪罪成,判處入獄八個月,緩刑兩年,其後亦被上訴庭駁回其上訴,投訴人認為陳淑莊的刑事罪行,不但違反公會的專業守則,更損害公會及大律師的專業形象及聲譽。

早於2021年中離港赴台灣定居的陳淑莊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今年1月20日向紀律審裁團承認有關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並向審裁團作出求情稱,陳淑莊於2003年4月成為執業大律師,2008年至2012年以及2016年至2020年先後兩度成為立法會議員。2014年9月26及27日共有三場在金鐘添美道的公開集結,於2019年4月「佔中九子」分別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成立,而陳淑莊則因健康問題獲主審法官輕判入獄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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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耀鴻指陳淑莊於案發期間是以其政客出現集會,而非以大律師身分參與,佔中運動的根本動機是爭取真普選,以及要求釋放被捕學生領袖,原審法官陳仲衡認為佔領行動所造成的公眾妨擾非常嚴重,佔領馬路對民眾上班造成一定程度的不便,但陳在整件事中沒有任何個人得益。陳只是行使她的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而集會也是和平及非暴力,故事件屬單一及特殊情況。

惟由三名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組成的紀律審裁團卻認為陳淑莊被法庭裁定因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等兩罪成,其行為應受譴責,雖然陳沒有以其大律師身分在集會中發言,但眾所周知陳淑莊是公民黨的關鍵人物,也同是執業大律師,她知道或相信群眾會因其演說受影響參與佔領卻無警告,目的為癱瘓交通和對公眾地方構成阻礙。

早於2021年中離港赴台灣定居的陳淑莊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今年1月20日向紀律審裁團承認有關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資料圖片

早於2021年中離港赴台灣定居的陳淑莊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今年1月20日向紀律審裁團承認有關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資料圖片

名字仍在大律師公會名冊中  惟已長時間無打官司

審裁團考慮她被刑事定罪後已受到懲罰,再加上配合公會,坦承投訴,乃決定陳須受譴責,及下令她需支付14萬元給公會,作為支付三名審裁團的訟費。

陳淑莊於2020年9月29日公布退出公民黨,不再擔任立法會議員的執業大律師陳淑莊,兩年前離港飛往台灣定居,雖然她的名字仍在大律師公會名冊中出現,但事實上她過去一段很長時間並沒有打官司,而一直相依為命的陳母因不肯離港,未有與陳淑莊同行,不過陳淑莊有委托親友代為照顧年老母親。

佔中九子之一陳淑莊遭大律師公會譴責, 令支付14 萬訟費。

佔中九子之一陳淑莊遭大律師公會譴責, 令支付14 萬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