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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橋提域外法權私人草案 擴港法院審判權處理台殺人案

政事

楊岳橋提域外法權私人草案 擴港法院審判權處理台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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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橋提域外法權私人草案 擴港法院審判權處理台殺人案

2019年04月25日 14:15 最後更新:14:42

楊岳橋擬用私人條例草案的方式處理陳同佳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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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進入立法階段,惟當中條文令泛民、商界和市民憂慮。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舉行記者招待會,指自己擬用私人條例草案的方式提出《域外法權私人草案》,處理陳同佳案。

草案的內容為擴闊香港法院對謀殺和誤殺案件的審判權力,即或兇殺案在海外發生,香港法院仍然有權力處理,而牽涉的法律程序,如刑事調查、檢控、審訊乃至服刑則均在香港進行。

楊岳橋擬提私人草案擴闊香港域外法權處理台灣殺人案。 資料圖片

楊岳橋擬提私人草案擴闊香港域外法權處理台灣殺人案。 資料圖片

楊岳橋提到,自己提的草案並非首創,現行的《刑事罪行條例》第153P條列明,性侵犯未成年人士的罪行即或在海外發生,香港法院仍有域外法律效力,而更曾有三人因此罪成。他重申,在兇殺案件擴闊香港法院的司法權不但能處理陳同佳案,同時能夠填補法律漏洞。

楊岳橋又說,自己已就方案與民主派溝通,稍後亦會去信特首辦、保安局及律政司。他重申除非港府是帶有政治目的強推《逃犯條例》草案,否則看不到原因為何不接納,而港府經常指香港是逃犯天堂的說法亦不能說法港人。他期望港府及建制派支持方案,做到真正彰顯公義,及保障港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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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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