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仍被控未經同意攝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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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終院對協和小學女教師不誠實使用電腦案判決後,有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的偷拍案被告今獲控方撤控。
屯門醫院一名醫生跟隨教授巡病房時,涉嫌用手提電話偷拍一名臥床女病人胸部,被其他醫生發現報警,案件今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撤控他的面對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但維持控告另一項未經同意攝錄病人影片的罪名,庭上透露控辯雙方曾討論是否以簽保守行為處理,事件稍後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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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歳男被告楊崢原面對兩項控罪,分別是不誠實取用電腦,以及「未經醫院內病人同意拍攝錄像影片」,控罪指他去年2月8日在屯院康復大樓某病房內犯案。
報稱是入境事務主任的37歲男子以手機偷拍對面大廈女住客的祼露照片,被裁定3項窺淫相關罪成,判監6個月。
37歲被告被唐嘉麒控於2021年10月22日,在半山區輝煌臺的寓所,拍攝對面大廈女住戶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並發布相關影像。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成為階下囚已是極大教訓,反思後明白自己的做法錯誤,沒有尊重事主,希望向事主道歉。
裁判官判刑時說,香港人口稠密,法庭更應傳達訊息,不可以「樓望樓」暗中偷拍鄰居。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判刑時說,被告偷拍及發布事主祼照,罔顧事主的權利及尊嚴,香港人口稠密,法庭更應傳達訊息,不可以「樓望樓」暗中偷拍鄰居。裁判官又指出,事主案發時處於家中的私人空間,不應因被告的個人喜好等的自私原因,在不知情下被偷拍及發布到網上。
鑑於案情嚴重,3罪均以3個月為量刑起點,其中4個月分期執行,酌情減刑1個月,最終判處6個月監禁。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