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5日),中紀委網站援引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稱: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哈爾濱金融學院原黨委書記、院長鄧福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雖然這個落馬乾部的級別不算很高,但他曾擔任多所高校的領導職務,涉及高校反腐問題,引起了外界的關注。
從履歷上看,鄧福慶有長期的高校工作經驗。他1982年從黑龍江大學哲學系畢業後,就在黑大哲學系擔任教師職務,其後長期在黑龍江大學工作,2003年擔任黑龍江大學副校長,其後他還擔任過齊齊哈爾大學黨委書記,哈爾濱金融學院黨委書記、院長等領導職務。
值得注意的是,鄧福慶在2015年12月後被任命為哈爾濱金融學院正廳級幹部,在2016年3月到2018年1月間還擔任過黑龍江省政協文史與學習委員會副主任,2018年10月退休。但是,官方在今年1月28日宣佈了鄧福慶落馬的消息,當時的表述是他「涉嫌嚴重職務違法」。
鄧福慶不僅在多所大學擔任重要領導職務,還是博士生導師。一個學者逐步墮入違紀違法的陷阱,令人嘆息的同時,不僅讓人追問,到底是什麼讓他背離了初心?
經查,鄧福慶對抗組織審查,為掩蓋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與特定關係人串供,轉移隱匿證據;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權為他人在職務晉陞、職工錄用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受錢款,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權力觀扭曲,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招生錄取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違規領取巡考費、收受禮品禮金;道德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
官方對他的批評也十分嚴厲:「鄧福慶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其中提到的問題,在一些落馬的高校領導身上比較常見。2017年6月,《中國紀檢監察報》曾發文講到,隨著高校事業的發展,招生、科研、後勤、基建等關鍵崗位權力和資源越來越集中,權力尋租風險不小。權力不分在哪,只要失去監督約束,就會導致腐敗。
事實上,國家一直很重視高校領域的廉政狀況,黨的十八大以來,高等院校也是反腐敗鬥爭的重要陣地。早在2014年7月,教育部曾就落實黨風廉政「兩個責任」約談了75所直屬高校。正如2017年1月《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的文章《高校反腐決不能失守》所說,「打贏反腐敗這場正義之戰,高校是一個重要戰場。」
個別高校領導層出現的腐敗案件令人反思。大學本來應是一方凈土,高校領導不僅要擁有出色的管理能力和專業水準,更要有道德節操與守法精神。一個好的高校領導能起到很好的帶頭模範作用,反之也會造成非常嚴重的破壞,對純凈的高校造成污染。多起高校腐敗案已經給人敲醒了警鐘:教書育人者,自身的品質和素質必須經得起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