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市民勿以身試法。

涉案的懷疑電動單車。

涉案的懷疑電動單車。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聯同上水分區特遣隊警員早上進行打擊無牌電動車輛行動,針對區內違法使用無牌電動車輛的情況。

上午約7時11分,警員在沙頭角公路行人路上發現一名59歲姓馮本地男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單車,於是上前截查。警員經初步調查後,該名男子涉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風險保險、駕駛未有登記車輛及在沒有戴上防護頭盔的情況下駕駛電動單車被捕。

該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有關的電動單車已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市民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