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田北辰:「港人港審」有法律挑戰應迎難而上

政事

田北辰:「港人港審」有法律挑戰應迎難而上
政事

政事

田北辰:「港人港審」有法律挑戰應迎難而上

2019年05月07日 22:08 最後更新:22:09

田北辰認為鄭若驊無法有力反駁及解釋「港人港審」為何在法理上不可行。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召開解釋《逃犯條例》的記者會,田北辰認為「港人港審」有法律挑戰應迎難而上。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召開解釋《逃犯條例》的記者會,鄭指「港人港審」不可行,實際操作有取證等困難,而且只適用修例生效後所發生的罪行,不能追溯處理台灣殺人案。提出「港人港審」的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批評,鄭無法有力反駁及解釋「港人港審」為何在法理上不可行。

田北辰認為「港人港審」有法律挑戰應迎難而上。(資料圖片)

田北辰認為「港人港審」有法律挑戰應迎難而上。(資料圖片)

田北辰表示,曾經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解釋建議是將修訂分拆兩部分,第一部分先撤回草案,之後再修例單獨處理台灣殺人案,第二部份再提交「港人港審」,此建議本應可回應鄭若驊指「取證困難」的難題。

鄭若驊今日指「港人港審」方案在本港普通法原則下未必可行,田北辰強調並非必然「不可行」,只是有挑戰,認為更應該迎難而上;又指方案深得民心,也得到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等法律專家認同。

田補充,現時香港與4個國家簽署的長期移交協議,都有提及特首可以拒絕移交,將有關逃犯留港審理。他續指,如果說「港人港審」在取證上有困難,就更難令人相信特首可以就單次移交個案把關。因為「港人港審」屬全面審訊,提出引渡的國家要提交證據和證人,而單次個案移交只需要表證成立,控方和辯方都毋須提交證人和抗辯。

往下看更多文章

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