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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提司法覆核 申請判立會秘書長陳維安决定違法

政事

郭卓堅提司法覆核 申請判立會秘書長陳維安决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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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提司法覆核 申請判立會秘書長陳維安决定違法

2019年05月14日 12:59 最後更新:13:34

郭更稱:「依家林鄭係咪想搞台獨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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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舉行的《逃犯修訂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繼續「鬧雙胞」,在建制派及民主派互不承認雙方會議且越鬧越熱之際結束會議,與此同時「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今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以非法手段讓立法會議員石禮謙取代涂謹申於《逃犯修訂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的主持職位,違反《議事規則》第四條 。

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資料圖片)

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資料圖片)

郭卓堅於入稟狀指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早前漠視26位議員的反對,違法地以書面傳閱方式表決,取消涂謹申於《逃犯修訂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的主持職位,讓立法會議員石禮謙代替涂謹申於《逃犯修訂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的主持職位。郭卓堅要求法庭頒令判決陳維安的决定屬違法,乞求法官盡快開庭審理,否則會對香港有更壞的影響。

郭卓堅入稟高院覆核陳維安決定。

郭卓堅入稟高院覆核陳維安決定。

郭卓堅今向記者表示,移交逃犯必須是「國家對國家」,即香港需先把逃犯交回中國,再移交至其他國家,而以「台灣殺人案」為例,如移交涉案殺人犯到台灣的話,即是承認台灣是國家。

郭卓堅入稟高院覆核陳維安決定。

郭卓堅入稟高院覆核陳維安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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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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