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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男虛假申索供養父母 涉逃稅1.3萬

社會事

42歲男虛假申索供養父母 涉逃稅1.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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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男虛假申索供養父母 涉逃稅1.3萬

2019年05月14日 15:56 最後更新:16:05

案件押下月判刑。

一名男子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4項逃繳薪俸稅罪名成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4日待取得感化官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現年42歲的被告,承認3項蓄意意圖逃稅,在2011 / 2012、2012 / 2013及 2014 / 2015課稅年度,就申索供養父母額外免稅額方面作出虛假的陳述,觸犯香港法例第112章《稅務條例》第82條第(1)(c)款。被告亦承認一項蓄意意圖逃稅,對稅務局按照《稅務條例》的規定而提出索取其母親住所資料的要求時,給予虛假的書面答覆,觸犯《稅務條例》第82條第(1)(e)款。

一名男子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4項逃繳薪俸稅罪名成立。(資料圖片)

一名男子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4項逃繳薪俸稅罪名成立。(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被告在2011 / 2012、2012 / 2013及 2014 / 2015課稅年度的報稅表內作出虛假的陳述,他訛稱其母親在該3個課稅年度與他連續全年同住。此外,被告向稅務局提交虛假的書面答覆,聲稱其母親由2012年1月開始與他在同一物業內居住。

稅務局經調查後,發現被告在2011 / 2012、2012 / 2013及 2014 / 2015課稅年度並沒有與其母親連續全年同住。被告在3個課稅年度虛假申索的供養父母額外免稅額合共114,000元,所涉及的稅款總額為13,607元。

稅務局發言人提醒納稅人,《稅務條例》訂明逃稅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每項控罪最高刑罰為入獄3年和罰款50,000元,另加一筆相等於少徵收稅款3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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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查處涉逃稅漏稅13.5萬戶 追回1810億元人民幣

2024年01月18日 12:57 最後更新:15:04

國家稅務總局去年查處涉嫌違法的納稅人13.5萬戶,挽回各類稅款損失1810億元人民幣(下同)。

國務院新聞辦早上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稅收服務高質量發展有關情況。微博圖片

國務院新聞辦早上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稅收服務高質量發展有關情況。微博圖片

國務院新聞辦早上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稅收服務高質量發展有關情況。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饒立新表示,撇除出口退稅,去年全年組織各項稅費收入31.7萬億元,其中稅收收入15.9萬億元,社保費收入8.2萬億元。饒立新指出,去年延續優化稅費優惠政策,全年新增減稅降費、退稅緩費規模逾2.2萬億元,認為有助穩定市場預期、提振市場信心、激發市場活力。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饒立新。微博圖片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饒立新。微博圖片

國家稅務總局新聞發言人黃運稱,去年查處涉嫌違法的納稅人13.5萬戶,挽回各類稅款損失1810億元。他指未來將繼續聯合相關部門打擊各類違法行為,下一步將嚴肅查處違規招商引資的涉稅問題,加快建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

另外,黃運指去年企業的創新投入持續加力,根據去年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企業累計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金額1.85萬億元,按年升13.6%,製造業企業佔比近六成。

國家稅務總局新聞發言人黃運。微博圖片

國家稅務總局新聞發言人黃運。微博圖片

黃運認為,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的稅收優惠政策不斷加碼,政策效應逐步顯現,減稅降費紅利有效增強企業研發投入的信心,為創新發展注入更大動能。

國家稅務總局微博圖片

國家稅務總局微博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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