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檢察院在日前召開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上,公佈了福永派出所原所長劉漢堯接受犯罪嫌疑人請託徇私枉法案件。目前,劉漢堯已被起訴。
據介紹,市檢察院在辦理「7·01」重大黑社會性質組織專案過程中,發現福永派出所原所長劉漢堯存在徇私枉法犯罪嫌疑,同時,深圳市紀委監委正在對其進行調查,經過與市紀委監委溝通協商,市紀委監委將線索移送深圳市檢察院。去年10月31日,市檢察院行使刑訴法保留的偵查權,以涉嫌徇私枉法罪依法對劉漢堯立案偵查,成為刑訴法修改實施後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首例職務犯罪案。
經查,2013年8月,劉漢堯受犯罪嫌疑人劉某(系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主犯)請託,在明知犯罪嫌疑人余某、蔡某為犯罪嫌疑人黃某通過製造假傷口和病歷取得輕傷鑒定,且福永派出所已開展調查的情況下,仍指示派出所辦案民警停止調查,造成余某、劉某等人涉嫌的誣告陷害犯罪行為未被追訴。2013年8月11日,犯罪嫌疑人黃某還憑藉虛假輕傷鑒定,與打架對方達成26萬元賠償協議。市公安局福永派出所對相關誣告陷害犯罪沒有再予偵查。
據了解,由市檢察院立案偵查終結的劉漢堯涉嫌徇私枉法案、福田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的劉漢堯涉嫌貪污案,進入審查起訴環節後,由福田區檢察院併案審查,已於今年2月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