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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發現第3名女童照片 龍緯汶涉猥褻侵犯續還柙

社會事

手機發現第3名女童照片 龍緯汶涉猥褻侵犯續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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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發現第3名女童照片 龍緯汶涉猥褻侵犯續還柙

2019年05月20日 13:11 最後更新:14:26

有第3名女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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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人士、常為在港少數族裔爭取權益的「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汶涉嫌非禮2名女童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他於上周五被捕,今被押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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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現被控猥褻侵犯、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5罪。身材矮小的被告表情木然,聽取控罪後輕聲道「明白」。由於涉案其中一名女童須進行認人手續、本案或出現第三名受害者,警方須為她錄取口供,控方申請將案情押後至5月24日再訊。據悉,警方在被告的手提電話中發現有第三名女童的照片。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警方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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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緯汶現年44歲,報稱任職社工,他被控2項猥褻侵犯,控罪指他於本年2019年3月某日在旺角塘尾道永利工業大廈猥褻侵犯女童X;另一罪則指他於本年4月26日上述地點猥褻侵犯同一女童。

兩項向年齡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則指,龍於2017年某日在香港泳池更衣室向年齡16歲以下女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另一罪則指他於去年11月4日在其荃灣象山邨住所,向另一名女童Y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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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項管有兒童色情指此於本年5月17日,在其住所管有19張兒童色情照片,及一段兒童色情影片,而在該些片段中他非唯一色情描劃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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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治療員非禮兩女客人後求撤控 判囚9個月

2024年04月12日 18:20 最後更新:19:00

運動治療員涉在復康治療中心先後非禮兩名女客人,事後傳訊息要求女事主撤控,被告早前被裁定2項非禮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現於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9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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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委裁判官高麗盈判刑時表示,31歲被告用手觸碰女事主私處約五下,女事主離去前再打其臀部一下,當時並無其他人在處所,案情有一定嚴重性,又曾拍打另一名事主臀部一下,被告以運動治療員犯案,違反誠信。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斥責被告挑戰法治社會,考慮到只涉及一則訊息,無涉及暴力,最後目的亦不成功,但由於針對非禮控罪,有一定嚴重性,決定判囚9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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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2022年11月10日至11日間,被告在皇后大道中香港珠寶大廈7樓「盛健痛症復康治療中心」,分別猥褻侵犯X和Y及作出妨害司法公正的行為,包括將事主內褲拉至臀部下方並進行按摩,期間手背掃到女方陰部約5次,聲稱是「全面放鬆」,又傳訊息要求女事主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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