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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例直上大會二讀 譚耀宗:可行亦符合議事規則

政事

《逃犯條例》修例直上大會二讀 譚耀宗:可行亦符合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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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例直上大會二讀 譚耀宗:可行亦符合議事規則

2019年05月20日 22:29 最後更新:22:30

譚:無辦法中的辦法

《逃犯條例》修例爭議不斷,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政府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去信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於下月12日恢復二讀。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將修訂交上立法會大會進行二讀,是可行亦符合議事規則的辦法。

譚耀宗表示,將修訂交上立法會大會進行二讀,是可行亦符合議事規則的辦法。

譚耀宗表示,將修訂交上立法會大會進行二讀,是可行亦符合議事規則的辦法。

譚耀宗表示,政府決定將修訂交上立法會大會進行二讀,是可行亦符合議事規則的辦法。他指,法案委員會在過去一個月仍未能選出主席,政府今次的決定是「無辦法中的辦法」。

他又指,期望公眾思考為何政府有這個安排,並指立法會議員和內務事務委員會仍可在大會發言及提出意見,而且次數不限。另外,譚耀宗亦指,需要盡快通過修訂,令政府有法律基礎,以及與台灣方面商討移交逃犯事宜。

另外,他今早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於會面時稱,著商界及一般市民毋須太擔心,因修訂並非針對商界。他又批評,部分擔憂修訂的人士,本身一直無回鄉證,不會到內地,質疑他們「蠱惑人心」。他又說,若政府將修訂「直上大會」是無辦法之中的辦法,亦符合議事規則,但他認為未必趕及立法會休會前完成審議,因為民主派仍可以拉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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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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