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D,保障多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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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醫保「標準計劃」的基本保障部分具有多項特質,包括無論於保單生效後你的健康狀況有任何變化,均可保證續保至100歲,及不設「終身保障限額」,因此在年滿100歲之前,有關的保障不會終止。保單同時設有21日冷靜期,期間可取消保單並全數取回已付保費,市民亦可在自願醫保計劃網站及保險公司網頁查閱保費表。

自願醫保「標準計劃」的基本保障部分具有多項特質。

自願醫保「標準計劃」的基本保障部分具有多項特質。

保障範圍方面,保單會包括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疾病,產品可在保單生效首3年的等候期提供部分保障,分別是第1年不獲賠償,第2年可獲2成半償款,第3年可獲5成償款,直至第4年起可獲全面賠償。同時保單亦會承保年滿8歲或以後出現或確診的先天性疾病、日間手術、訂明的先進診斷成像檢測、訂明的非手術癌症治療及在本港醫院進行的精神科住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