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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直上大會 田北辰感詫異 

政事

逃犯條例直上大會 田北辰感詫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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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直上大會 田北辰感詫異 

2019年05月21日 14:11 最後更新:15:42

田二少拒講投票意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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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對政府昨日宣布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直接交上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感到詫異,觀感亦不好。

田北辰仍深信「港人港審」有主流民意支持。

田北辰仍深信「港人港審」有主流民意支持。

田北辰質疑政府為何不等待今日下午5時議員截止向內會提交意見後,才宣布有關決定。對於中聯辦會見港區人大政協時,表明「港人港審」不可行,田北辰指仍然深信「港人港審」有主流民意支持,他作為民意代表,有責任向中央和特區政府反映市民的看法,他對態的發展感到可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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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會否支持政府提出的草案,田北辰表示,未知政府將來會否作出調整,他除了爭取「港人港審」,亦希望減少可移交逃犯的罪行類別,及提高可移交逃犯的刑期門檻等,目前談論投票意向是言之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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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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