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指死者未達障礙的水平。

涉嫌於2017年6月在寶田邨干犯強姦案疑犯,羈押在荔枝角收押所時疑利用棄置床單,在所內洗手間上吊身亡,今繼續其死因研訊。死者曾於2011年犯事,並曾於2012年接受精神科醫生評估,醫生指死者沒有抑鬱症狀、自殺傾向,但分析其「性格上有問題」屬「不合群人格」,但因程度不算嚴重,未達障礙的水平。但死因裁判官指報告距離死亡日較遠,只可基於一般狀況分析而言。

案發後數日警方將疑犯被捕。資料圖片

案發後數日警方將疑犯被捕。資料圖片

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精神科顧問醫生雷聲響指,2012年死者涉及一宗高等法院案件,7月起與死者曾有5次會面。雷指死者言談舉止沒有異常,沒有濫藥、酗酒、精神錯亂等問題,亦不見他有抑鬱及自殺傾向,但就指死者屬「不合群人格」,即為人自我中心、做事不理社會法規、不理會他人感受等,當承受不住壓力,便有機會以犯法行為減壓。而死者不屬於嚴重程度,未達「反社會人格」的水平。

總懲教主任阮啟光今供稱,舊床單事實上並非指定清潔用品,慣常會回收處理棄置,他評價指所方不建議使用,除了有保安考量外,亦考慮到舊床單或可重用,用作清潔就未能再用,加上所方亦已提供如地拖、掃把、水刮等清潔用品,毋用舊床單作清潔。

阮回應裁判官提問指,未清走的舊床單會放在走廊電錶房,並非用以作清潔用。阮表示現時只用一般清潔用的小毛巾,而負責派放毛巾的職員會作出記錄,「唔會話無一個監察機制」。本案發生後已安置了附有鎖的櫃,避免同樣情況再生。

為死者撰寫驗屍報告的法醫傅家聰,則指死因為上吊併發缺氧致腦部傷害,屬不可逆轉的致命傷害。解剖時亦找不到因暴力或掙扎致死的創傷,而死者頸部沒有明顯的勒痕,醫生則表示落用柔軟物料自縊、迅速被解開救下、或留院時相關痕跡亦有機會散去。

案件明天將進行陳辭,裁判官便會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