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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健鋒:逃犯條例直上大會迫不得已

政事

林健鋒:逃犯條例直上大會迫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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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健鋒:逃犯條例直上大會迫不得已

2019年05月21日 18:46 最後更新:18:50

林健鋒﹕迫不得已。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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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副總理韓正今午表示,中央政府完全支持特區政府依法修訂《逃犯條例》。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認為,韓正的講話,顯示中央非常了解香港情況,包括有外國勢力借助逃犯條例抹黑「一國兩制」及內地法治情況。而韓正要求各界理性討論修例,努力建立良好法治,說法非常正面及積極,更一語道破當前問題的重點。

韓正。(新華社圖片)

韓正。(新華社圖片)

林健鋒認為,反對派就逃犯條例,上演一場又一場的鬧劇,因此政府將草案直上大會,是迫不得已的做法。「非常時期,要用非常手段,除了直上大會,我睇唔到有第二個辦法,可以令到討論重回正軌。」

林健鋒指直上大會是迫不得已。(資料圖片)

林健鋒指直上大會是迫不得已。(資料圖片)

他重申,工商界同意透過修例堵塞漏洞,並會盡量爭取時間,繼續作出深入討論及向政府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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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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