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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紀律部隊工會去信特首 支持政府修例

政事

多個紀律部隊工會去信特首 支持政府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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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紀律部隊工會去信特首 支持政府修例

2019年05月21日 19:46 最後更新:20:29

多個紀律部隊工會去信特首林鄭月娥,支持政府務實審議《逃犯條例》修訂。

多個紀律部隊工會去信特首林鄭月娥,支持政府務實審議《逃犯條例》修訂;並譴責有議員在法案委員會上作出阻礙會議運作的行為。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在信中表示,最近立法會《逃犯條例》的法例修訂委員會上,有議員作出匪夷所思的阻礙會議正常展開的荒誕行為,甚至有議員在立法會答問會上對林鄭月娥及女性作出人身攻擊及羞辱行為,協會仝人表示非常不滿,認為應該作出公開譴責。

林志偉(小圖)譴責有議員侮辱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林志偉(小圖)譴責有議員侮辱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信中續指,協會全力支持政府,以理性、合法的方法維護立法會的正常工作,以有效率和務實的工作態度去審議條例,確保香港行政、立法和執法的工作,以服務廣大香港市民。

多個紀律部隊工會去信特首林鄭月娥,支持政府務實審議《逃犯條例》修訂。資料圖片

多個紀律部隊工會去信特首林鄭月娥,支持政府務實審議《逃犯條例》修訂。資料圖片

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亦表示支持政府修例,指當局已審視並參照了不同國家的法律,並以「保障人權」為大前提,提出上述修訂議案;又多次釋除社會大眾的疑慮。工會續指,修例旨在處理本港在有關方面的法律缺陷。從而避免香港淪為罪犯匿藏的地方。

香港消防處職工總會第43屆理事會主席聶元風也在信中支持修例,並指香港是法治社會,立法會應盡早展開審議法例的程序,彌補以往不足,不要讓香港成為罪犯躲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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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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