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對於逃犯條例修訂一事非常擔心。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律政司代表等昨天出席自由黨舉辦的《逃犯條例》修訂答問大會,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創會會長佘繼標提出,早年中小企在內地經商行賄是不成文規定,當局至今未能釋除中小企疑慮,仍擔心會輕易被引渡到內地受審。
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表示,官員於會上仔細解釋修例對商界的影響,釋除部份商界的疑慮,例如指出涉及勞資糾紛的商業罪行於香港只屬民事範疇,香港不會處理相關引渡要求;又舉例指內地就一百萬元以下行賄等罪行設有三年起訴期限,過期案件不會追究。他計劃提出修正案,包括將可移交罪行刑期的門檻由三年增至七年,政府若接納其修正案,該黨的投票取態可能完全不同。
不過,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創會會長佘繼標批評李家超「答非所問」,他指於內地改革開放初期,中小企行賄是不成文規定,但修例建議中,行賄屬可引渡罪行,憂慮修訂通過後,於廣東經營中小企的香港商人,會輕易被引渡到內地受審,甚至逼令在當地設廠的中小企以賤價售出廠房,以配合當地地產發展。
代表地產商的經民聯議員石禮謙在電視節目上直言對修例有保留,亦質疑特首鄭月娥的把關能力,「當特首由中央任命,如果中央機關有要求,她可否違背中央旨意?這是一個很大的問號。」他又指漏洞「二十二年來一直存在」,「如果從沒錯誤就不用修改」,認為政府應先履行憲制責任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另一方面,警察員佐級協會、香港消防處職工總會、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分別致函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支持修訂《逃犯條例》。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在信中譴責有議員阻礙會議正常展開,以及在答問會上羞辱特首並作人身攻擊,協會表示支持政府以理性、合理的方法維持立法會正常工作。政府人員協會、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同學會及香港公務員總工會亦發表聯署,全力支持政府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