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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3條立法 林鄭:政治現實下離目標越來越遠

政事

完成23條立法 林鄭:政治現實下離目標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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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3條立法 林鄭:政治現實下離目標越來越遠

2019年05月22日 12:27 最後更新:12:35

林鄭指23條立法工作更加困難。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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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立法會質詢時,提及《基本法》23條立法,指由上任起都希望可以創造有利條件去完成,但目前的政治現實下,距離目標越來越遠,令立法工作更加困難。

林鄭月娥

林鄭月娥

被問及「鴕鳥論」,林鄭月娥回應指,自己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都無離開過政府,無意批評以往政府的工作及決定。她又指,《逃犯條例》修訂與23條立法性質不同,修例是為彰顯法治,聯合其他國家打擊罪行,令香港不要成為罪犯逃避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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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前特首辦年度經常開支917萬 較上一年度增加逾3成

2024年04月15日 18:47 最後更新:04月16日 18:54

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在2023/2024年度的經常開支修訂預算約為917萬港元,較上一年度的約695萬元經常開支,增加逾3成。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就《財政預算案》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提問時表示,經常開支包括員工薪酬及與員工有關連的開支286萬元,涉及一名高級私人助理、一名助理文書主任、一名私人司機,以及一名協助處理日常接待等職務的職員。另外,租金及相關開支為567萬元,其他日常運作開支64萬元。

署方表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會為前任行政長官提供行政支援,包括安排活動、處理信件和查詢,以及執行一般行政工作。林鄭月娥在過去兩年,以前任行政長官身份出席超過700次推廣或禮節性活動。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又表示,位於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只能供最多三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沒有額外地方可作設立第四位前任行政長官的辦公室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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