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不值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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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以《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行政會議早已駁回民族黨的上訴,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及發言人周浩輝仍可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前日限期屆滿,兩人放棄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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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浩天直言,對香港的司法制度已失去信心,透過法庭上訴意義已不大,且上訴費時,耗費亦不菲,從成本效益角度而言,不值得再上訴,因此放棄透過法庭上訴的機會,亦不會透過其他本地或海外途徑「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