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獲悉,6月1日起傳統泥頭車在全市範圍內禁行,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必須使用新型泥頭車。深圳交警在全市範圍內泥頭車行駛主要路段已啟用460多個高清攝像頭對泥頭車進行抓拍,6月1日起,傳統泥頭車違規上路行駛一律按照沖禁令進行處罰。深圳交警將聯合市泥頭車整治辦、住建、城管等部門,對泥頭車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
據統計,截至目前,深圳市共有泥頭車運輸企業206家,剩餘傳統泥頭車2400多輛(其中800輛仍在營運),新型泥頭車7300輛(其中6800輛已正式投入營運)。
深圳交警同時發佈通告,在全市範圍依法對泥頭車實施限道、限速行駛措施。據介紹,泥頭車應按照規定在大型車車道行駛,未劃設專用車道的,在最右側車道行駛;遇車道內施工、交通事故等情況需要借道通行的,向相鄰車道借道不得超過1條車道,不得借用路肩、應急車道及長時間借用相鄰車道行駛,借道後應立即駛回原車道內。
凡在深圳市範圍內行駛的泥頭車,在限定行駛的車道內應當確保安全車速。其中,高速公路最高限速為80公里 / 小時,快速路最高限速為60公里 / 小時,其他城市道路最高限速為40公里 / 小時。道路實際最高限速與上述內容不一致的,以較低的限速值為準。
凡在深圳市範圍內行駛的泥頭車必須安裝有GPS衛星定位功能的行駛記錄儀,並保持完好、有效運行。GPS後台記錄顯示第一次超過限速規定的,予以警告;1年內有3次超過限速規定的,不予核發通行證;所屬單位車輛1年內累計有10次以上違規的,將通報市住建局等部門予以處罰,直至取消該單位招投標資格。
市民可以通過110報警電話、深圳交警官方微博、深圳交警公眾號等方式對泥頭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舉報,一經查實,將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