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鐵一地兩檢條例通過前,有些人不斷恐嚇社會,說內地警察會違反香港的法規越線執法等等。然而直至目前, 從未有新聞報告說發生過這類事件。 證明以前 一些人的恐嚇是過度了, 多少有些為恐天下不亂的心態。現在面臨修改逃犯條例,廣大市民又遇到同樣的恐嚇!

自2006年起,內地向香港移交的逃犯共有248人, 讓他們回到涉嫌犯法地香港受審,但這只是內地單方面向香港移交逃犯。而將在內地犯罪而逃到香港的人移交到內地受審,亦屬合理合法,因為香港與內地同屬一個國家,本來就要有逃犯移交安排,這也是落實基本法的規定。

反對派現在恐嚇社會大眾,說若讓修改逃犯條例通過 ,則香港人人都可能被移交到內地受審。從法律和專業角度去分析,他們的這種說法完全是謊言。

因為從程序上來說,即使修例後,要被移交的人也要先經特首的判斷和香港法院的審判(且要判三年或以上監禁)這兩道程序。

另外,現在特區政府所保留的37項罪行,根本沒有涉及到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學術研究自由等範圍,對於工商界也只是針對嚴重的經濟和金融犯罪。

反對派完全不提及這些客觀的事實,不停混淆視聽,想令到社會大眾恐慌, 從而達到他們阻止修改逃犯條例的目的, 這最終會令香港成為避罪天堂, 損害公正, 對香港沒有任何好處 。希望廣大市民認清這個事實,支持修改逃犯條例。

陳貴和  基金主席
香港建設專業聯主席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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