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自7月1日起施行。
公告稱,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於應稅車輛。
公告指出,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沒有同類應稅車輛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是指納稅人直接從境外進口或者委託代理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不包括在境內購買的進口車輛。(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