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建設商會就招標賣樓方式,向會員作出新指引,以取代於5月9日發出的版本,並最遲於6月1日全面落實。

指引列明,除獨立屋、洋房及特色戶(如複式單位、頂層連天台或平台單位、低層連平台或庭園或花園);具3間或以上睡房且面積不少於753方呎的分層單位;以及面積不少於1075方呎的分層單位外,其餘物業一概不能以招標方式出售。

另外,該會亦規定招標文件須同時上載項目網站,及交予一手住宅銷售監管局,而單位成交後的金額及買家選擇的優惠計劃,須在成交紀錄冊更新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