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指林未在接種疫苗前確認到期日,裁定她專業失德,發出警告信並刊憲。

醫委會今日召開紀律聆訊,註冊西醫林亦子被指於2014年為一名1歲女嬰接種四痘混合疫苗前,疏忽未有確認包裝盒上到期日被擅改。診所助理作證時供稱,承認自行將針劑調包,涉案的疫苗並未過期,同時並無通知林醫生。醫委會認為林未有在接種疫苗前,確認到期日,裁定她專業失德,但考慮她紀錄良好,重犯機會低,故發出警告信並刊憲。

醫委會裁定女西醫專業失德。資料圖片

醫委會裁定女西醫專業失德。資料圖片

投訴人李小姐2014年2月17日帶剛滿1歲的女兒到林亦子位於診所接種疫苗,事後李取回疫苗包裝盒,欲了解疫苗資訊,未料回家後發現盒上印著的到期日由「01-2014」被人多畫一筆,變成「07-2014」。李向藥廠查詢,確認該批次疫苗到期日為2014年1月,遂向衛生署及醫委會投訴。

辯方今日聆訊時傳召診所助理杜小姐作供。杜指,於2013年11月發現一支由診所自行向藥廠訂購的四痘混合疫苗,將於2014年1月到期。由於藥廠當時表示缺貨,未能換針,杜見另一批向保健公司訂購的疫苗至2014年9月才到期,遂決定私下將兩批疫苗「調包」。

杜續指,原本將於1月到期的疫苗,已於2013年年底向保健公司轉介的病人注射,為女嬰注射的疫苗實為已被調包、9月才到期的。杜強調,事件中沒有客人被注射過期疫苗,並坦言決定錯誤,調包後以為是小事,沒有通知林醫生,做法愚蠢。她又否認曾擅改針盒包裝日期,稱不清楚是誰人所做。

林醫生承認控罪,辯方律師求情時指,林當時並不知道針劑已被調包,但亦明白自己須負上責任,而事件並未造成任何病人有不良反應。律師續指,林行醫14年,過往紀錄良好,並呈上多名社工及區議員的求情信,讚揚林醫生擁有良好醫德,今次只屬個別事件。

醫委會最終裁定林專業失德,發出警告信並刊憲。主席劉允怡表示,林未有發現藥物包裝上的日期被擅改屬於疏忽,但考慮到林沒有前科,過往紀錄良好,也沒有傷害病人,又即時做出措施防範,重犯機會低,故作出該裁決。

林聆訊後感謝醫委會裁決,強調是自己疏忽責任,事後亦已採取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