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自首完無被拘捕,帶去警署的膠樽無所用,返屋企得閒又寫稿,去美國《紐約時報》,篇文題為「What Next for Hong Kong?」(香港何去何從?),他一方面叫人結束佔領運動,另一方面又叫人唔交稅、延遲交公屋租等,都唔知呢啲行為合唔合法。
戴耀廷話,佔領運動漸漸失去民意支持,市民並非不支持真普選,而是參與者質疑長時間佔領道路的成效;加上部份示威者偏離非暴力公民抗命的本意,警方又暴力打壓,繼續佔領已成「高風險低回報」的行為。他認為雨傘運動並非一無所獲,因為運動能夠喚起年輕人一代政治覺醒,所得的已經比預期多。
他認為是時候結束佔領,重新思考新策略,走入社區,傳遞真普選的訊息,並爭取更多市民支持,透過拒絕交稅、延遲繳交公屋租金、在立法會拉布等不合作運動,堵塞政府運作,逼使政府回應訴求,比起堵塞道路來得有效。
高人話,戴耀廷呢啲書生論政,憑空想像,脫離現實,試過佔中呢一舖之後,大家好唔好再跟佢,真係要諗諗。佢叫人唔交稅,話唔交1蚊罰唔多,但萬一發動唔起幾萬人來拒交,只有幾百人唔交,人少政府就郁你啦,唔止罰款仲全部告上法庭,話呢班人有組織地拒絕交稅想嚴重「堵塞政府運作」(犯罪意圖講到明),全部人告入,留埋案底點算? 你問戴生,佢又會話估唔到件事反應咁差,話個運動就由一個拒交稅的不合作運動,幾日內變成一個完全失敗的逃稅行動,同佢原意唔同咗,咁大家咪暈咗喺地?
當然你熱烈擁護戴生發起的行動,唔止唔交稅,仲去稅局門口抗議,意外地同稅局保安推撞起上來,戴生更加會話「我唔識你」,你唔係我運動的成員,我組織的義務律師有選擇權,佢地一定唔會幫你。
高人話,一個法律系副教授,成日教人做埋啲自己都無想清楚的犯法嘢,咁算點呢?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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