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邦遭死者家屬入稟索償。

女死者。(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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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女銀行家去年11月在診所接受肉毒桿菌針(Botox)注射後陷入昏迷,送院搶救後延至翌日不治。施針的整形外科醫生李宏邦涉嫌向警方訛稱死者因服用哮喘藥暈倒,且違反備存危險藥物的規定,被警方拘捕及起訴。女銀行家的家屬昨入稟高等法院,指控李宏邦施針前缺乏準備和周詳考慮、醫療設備未符水平等,要求法庭下令李宏邦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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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逾60年的86歲被告李宏邦在裁判法院被控21項罪名,包括2項「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12項「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及7項「沒有以附表1指明的格式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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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李宏邦於去年11月11日在其位於尖沙嘴的診所誤導警員,聲稱52歲死者張淑玲於當日下午因哮喘病而到訪其診所。李亦涉嫌無根據法例指明格式,備存危險藥物的登記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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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月6日再提堂時,控方指將尋求法律意見,決定會否加控李宏邦誤殺等罪名。案件將於8月5日再提堂,期間李獲准以2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候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