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無實際利益!

潘樂陶。(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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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再捲入利益申報問題,有報道指,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去年底購入兩個半山豪宅,總價逾1.6億元,但鄭若驊涉未有申報,僅申報同樣由潘樂陶持有的海詩別墅獨立屋。其中位於羅便臣道的複式單位,潘樂陶疑以公司轉讓方式購入,潘於交易後任公司唯一董事,估計因而「避稅」至少逾千萬元。

潘樂陶。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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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透過新聞秘書回覆,指有關物業並非由律政司長實際擁有,司長沒有實際利益,按照規定毋須申報。至於相關離岸公司,鄭若驊稱並非該公司的股東或董事,亦沒有實際利益。潘樂陶暫未回覆。

根據傳媒報道,潘樂陶去年底斥資逾1.6億元,先後購入兩個半山豪宅,包括去年10月以個人名義斥資8980萬元,買入的雅賓利大廈一個低層單位連車位,但由於他非首次置業,故須繳付樓價15%印花稅,涉及13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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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年12月再購入羅便臣道一個中層複式單位連兩個車位,但該次交易疑以公司轉讓。根據土地註冊處文件,業主為「保奇有限公司」,註冊紀錄顯示,該公司2011年以5350萬元買入物業後,再無交易紀錄。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潘樂陶去年12月5日成為該公司董事,兩名前董事則同日辭任,單位原本的按揭亦於前一日解除,交易後潘樂陶是公司唯一董事,公司註冊地址亦更改為安樂工程集團的辦公室地址,即潘樂陶任主席的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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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消息指涉事單位去年以7880萬元易手,根據現行印花稅機制推算,若潘樂陶以公司名義正式買入該單位,須繳付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及15%的買家印花稅,合計約2364萬元稅款;但假若潘樂陶以個人名義正式買入單位,則須繳付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即約1182萬元,意味潘樂陶以轉讓公司方式購入物業,「避稅」至少逾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