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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八仟代冬蟲夏草 未經註冊衛生署籲停用

社會事

長沙灣八仟代冬蟲夏草 未經註冊衛生署籲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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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八仟代冬蟲夏草 未經註冊衛生署籲停用

2019年05月30日 21:52 最後更新:22:02

署方指,未經註冊中成藥的安全、品質及成效均未經證實

衞生署今日調查位於長沙灣經達廣場的八仟代集團有限公司,因其涉嫌非法銷售一款名為「御用仙草冬蟲夏草」的未經註冊中成藥。

八仟代一款冬蟲夏草未經註冊。

八仟代一款冬蟲夏草未經註冊。

署方根據情報從市面檢取了上述未經註冊中成藥,並到八仟代展開調查。根據產品標籤的內容,產品聲稱可強化體質、潤肺及行氣活血等。

署方指,未經註冊中成藥的安全、品質及成效均未經證實。署方正繼續調查,至今沒有接獲相關不良反應報告;並同意八仟代自願從市場收回上述未經註冊中成藥,並設立熱線24882489解答相關查詢。署方會密切監察收回情況。

署方呼籲,市民如購得上述未經註冊中成藥,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擁有該產品的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送交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事務部銷毀。

署方補充,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中成藥於產品標籤上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C-XXXXX』或 『HKP-XXXXX』。市民可於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查閱註冊中成藥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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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店非法展示「藥房」標識罰4000元 衞生署加強執法跟進13宗同類個案

2024年03月19日 17:01 最後更新:18:52

一間非藥房的零售店舖東主因展示藥房標識被控,早前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4000元。

政府新聞網截圖

政府新聞網截圖

針對不當使用「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藥房標識及名銜,衞生署自去年9月下旬至今,已就13間涉嫌違法展示須與屬藥房訂明式樣標識相似的標識,或使用屬「藥房」名銜的零售商的個案跟進調查。

政府新聞網截圖

政府新聞網截圖

衞生署提醒經營者,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只有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授權的人士,才可經營相關毒藥的零售業務,非藥房處所而在零售毒藥業務有關的方面使用「藥房」名銜,或英文「pharmacy」、「dispensary」、「drug-store」等名銜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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