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應用「組裝合成」建築法的同時,或會減少可用樓面面積
政府近年積極推動「組裝合成」建築法,希望以新建築技術加快房屋供應。屋宇署今日發出《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APP-161,公布對使用「組裝合成」建築法的新建樓宇的總樓面面積寬免措施,以推動「組裝合成」建築法在香港更廣泛地應用。
屋宇署放寬6%組裝合成發展項目的總樓面面積。資料圖片
屋宇署表示,為鼓勵更多新建樓宇使用「組裝合成」建築法,以「組裝合成」建成的樓面面積,當中的6%可無須計入發展項目的總樓面面積內,而同時不受制於現時10%的總樓面面積寬免上限。
署方續指,「組裝合成」建築法是指把建築物分成多個獨立單元,每個單元大部分的建造工序在工地外的廠房完成,然後再運送往工地裝嵌,從而提升生產力、工地安全、環保表現及成本效益。新措施是考慮到應用「組裝合成」建築法的同時,或會減少可用樓面面積,現時所作的樓面面積寬免措施,希望可鼓勵業界積極採用此建築法。
署方補充,因應上述新的總樓面面積寬免措施,今日發出的備考APP-151及屋宇署、地政總署和規劃署聯合發出的《聯合作業備考》第2號亦已作出相應更新。
兩名業主因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清拆令,早前於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定罪,合共判罰款逾13萬元。
屋宇署官方網頁圖片
第一宗個案涉及將火炭禾寮坑路一幢工業大廈的一個單位改建成迷你倉,並於平台上加建一個面積約76平方米的僭建物。有關工程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並阻礙逃生途徑,同時亦影響樓宇的耐火結構,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屋宇署提出檢控,並於本月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53620元。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第二宗個案涉及沙田坳背灣街一幢工業大廈一個單位的改建工程。有關改建工程阻礙逃生途徑,同時影響樓宇的耐火結構,屋宇署同樣根據《建築物條例》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由於該名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於2020年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被法庭定罪及罰款8300元。由於有關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再次提出檢控。有關業主代表在法庭求情時表示,部分僭建物已被清拆,並會盡快清拆餘下僭建物,最終業主於本月1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79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