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陳淑莊今判刑 官:腦後長疤非為避監禁而冒險

政事

陳淑莊今判刑 官:腦後長疤非為避監禁而冒險
政事

政事

陳淑莊今判刑 官:腦後長疤非為避監禁而冒險

2019年06月10日 16:20 最後更新:16:21

官指陳淑莊術後腦後有長疤痕,不應是任何人為逃避8個月監禁而冒的風險。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九人早前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等六罪,戴耀廷及陳健民被判監16個月,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亦被判監8個月。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兩罪罪成的陳淑莊,則因需進行腦部手術而押後至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判刑,她被判囚8個月,緩刑2年。

陳淑莊判刑後,隨即與朱耀明及其太太相擁。

陳淑莊判刑後,隨即與朱耀明及其太太相擁。

陳仲衡法官判刑時指,47歲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兩罪罪成,而陳淑莊當時毫無悔意,依據佔中九子判刑當日,陳官考慮陳淑莊的良好品格及公職服務香港近13年,理應當時會判陳淑莊監禁8個月。惟陳淑莊的辯方律師指陳淑莊腦有腫瘤需進行手術,才會押後至今天判刑。

官指陳淑莊術後腦後有一條相當長的疤痕,不應是任何人為了逃避8個月監禁而冒的風險。

官指陳淑莊術後腦後有一條相當長的疤痕,不應是任何人為了逃避8個月監禁而冒的風險。

官指陳淑莊術後腦後有一條相當長的疤痕,不應是任何人為了逃避8個月監禁而冒的風險。
陳淑莊判刑後,隨即與朱耀明及其太太相擁。

陳淑莊被判囚8個月,緩刑2年。

陳淑莊被判囚8個月,緩刑2年。

陳官指根據辯方所述,陳淑莊需於未來3個月進行每星期5天的放射性治療,而該治療本港只有瑪麗醫院及伊利沙伯醫院能提供,而且陳淑莊接受腦部手術後面臨多項副作用,包括視野模糊、疊視、平衡困難、食欲不振、喉嚨乾涸,同時亦需旁人攙扶以避免跌倒。

陳官指根據醫生報告顯示,陳淑莊術後腦後有一條相當長的疤痕,可見此手術並非輕,亦不應是任何人為了逃避8個月監禁而冒的風險,故陳官接受陳淑莊的病況及治療日程屬真確。陳官經考慮後認為緩刑是最適合的判刑,以便陳淑莊進行放射性治療,被其家人照顧及讓其家人在其康復過程陪伴左右。

往下看更多文章

大律師公會譴責陳淑莊違反行為守則 令支付14 萬訟費

2023年04月25日 08:32 最後更新:08:32

香港大律師公會昨發出通告公布,「佔中九子」之一的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於本年初承認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可引致大律師專業聲譽受損,於上月31日被公會紀律審裁團譴責,個案詳情抄送司法界、律政司、律師會、法律援助處、當值律師計劃及破產管理處等,同時刊登在公會網站,維持3個月;另命令陳淑莊須支付公會14萬元訟費。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年初承認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

據悉,大律師公會於去年8月9日收到針對執業大律師陳淑莊的投訴,指她因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罪罪成,判處入獄八個月,緩刑兩年,其後亦被上訴庭駁回其上訴,投訴人認為陳淑莊的刑事罪行,不但違反公會的專業守則,更損害公會及大律師的專業形象及聲譽。

早於2021年中離港赴台灣定居的陳淑莊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今年1月20日向紀律審裁團承認有關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並向審裁團作出求情稱,陳淑莊於2003年4月成為執業大律師,2008年至2012年以及2016年至2020年先後兩度成為立法會議員。2014年9月26及27日共有三場在金鐘添美道的公開集結,於2019年4月「佔中九子」分別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成立,而陳淑莊則因健康問題獲主審法官輕判入獄緩刑。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彭耀鴻指陳淑莊於案發期間是以其政客出現集會,而非以大律師身分參與,佔中運動的根本動機是爭取真普選,以及要求釋放被捕學生領袖,原審法官陳仲衡認為佔領行動所造成的公眾妨擾非常嚴重,佔領馬路對民眾上班造成一定程度的不便,但陳在整件事中沒有任何個人得益。陳只是行使她的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而集會也是和平及非暴力,故事件屬單一及特殊情況。

惟由三名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組成的紀律審裁團卻認為陳淑莊被法庭裁定因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等兩罪成,其行為應受譴責,雖然陳沒有以其大律師身分在集會中發言,但眾所周知陳淑莊是公民黨的關鍵人物,也同是執業大律師,她知道或相信群眾會因其演說受影響參與佔領卻無警告,目的為癱瘓交通和對公眾地方構成阻礙。

早於2021年中離港赴台灣定居的陳淑莊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今年1月20日向紀律審裁團承認有關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資料圖片

早於2021年中離港赴台灣定居的陳淑莊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今年1月20日向紀律審裁團承認有關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資料圖片

名字仍在大律師公會名冊中  惟已長時間無打官司

審裁團考慮她被刑事定罪後已受到懲罰,再加上配合公會,坦承投訴,乃決定陳須受譴責,及下令她需支付14萬元給公會,作為支付三名審裁團的訟費。

陳淑莊於2020年9月29日公布退出公民黨,不再擔任立法會議員的執業大律師陳淑莊,兩年前離港飛往台灣定居,雖然她的名字仍在大律師公會名冊中出現,但事實上她過去一段很長時間並沒有打官司,而一直相依為命的陳母因不肯離港,未有與陳淑莊同行,不過陳淑莊有委托親友代為照顧年老母親。

佔中九子之一陳淑莊遭大律師公會譴責, 令支付14 萬訟費。

佔中九子之一陳淑莊遭大律師公會譴責, 令支付14 萬訟費。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