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240小時社服令
民主黨港島區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在立法會內搶去女行政主任手機,早前被裁定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三罪全部罪成。鄭念慈裁判官將於上午10時30分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判刑。
許智峯就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就普通襲擊罪,判罰款3000元,至於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判罰款800元。
辯方陳偉賢大律師引述感化官在社會服務令適切性報告中指出,許智峯現已深感悔意並承認其過錯,亦在事發後兩度迅速召開記者會致歉,其表情及神態均表現出真誠的悔意。
許智峯承認自己當時的處事方法衝動,亦在感化官面前承諾日後不會再用此方法來處理事情。辯方冀裁判官考慮到許智峯已在此段期間汲取教訓,表明「將來會好小心」。惟裁判官質疑指報告上所指許智峯的悔意與許智峯在答辯時的並不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