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瞄準不當及近距離發射,或可造成嚴重傷害。
警方昨日使用的防暴武器包括橡膠子彈和布袋彈,同樣以火藥氣體能量發射,基本上屬非致命武器。
布袋彈。(網上圖片)
橡膠子彈由橡膠製造,本身質材較軟,射程為四十至五十米,打到人體後即變形起緩衝作用,亦因變形後變大,不容易鑽入人體,通常只造成疼痛,但子彈將能量以衝擊波的形式透過皮膚傳入人體,造成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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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膠子彈若破壞嚴重,可令中彈者大量出血,另外,這類槍械很難準確命中,所以容易造成誤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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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彈是由布包裹多粒體積細小的鋁或鉛質彈珠,發射後以散開並擴大面積地打在人身上,有效射程為六至二十三米。一般國際使用守則是要求以較長距離發射,遠距離打中會造成瘀傷,近距離打中內臟部位可造成內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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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