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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孟靜:政府撤回前梁君彥應停止所有修例會議

政事

毛孟靜:政府撤回前梁君彥應停止所有修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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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孟靜:政府撤回前梁君彥應停止所有修例會議

2019年06月13日 12:45 最後更新:12:47

毛孟靜指主席決定不開會是正確決定。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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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秘書處發文件指,今天不會舉行立法會會議。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布不開會是正確決定,因昨日空前示威的情況,基本上是為了抗議和阻撓會議舉行,民主派亦已表明在特首林鄭月娥撤回修例前,梁君彥應停止召開所有有關修例的會議。



被問到會否擔心日後梁君彥重開會議時,無法再以此方式阻撓會議舉行,毛孟靜指,人民如何透過示威,阻繞惡法通過,並非個別團體能夠作決定,相信市民有自由意志,昨日的示威反映市民的聲音、憤怒及不安,現時作出下次包圍立法會沒有用的假設並不公道。她強調,政府與人民之間應有互信,並非示威者不願意離開,警方便需要用盡一切武力驅趕示威者,「呢個咪就係天安門當年嘅情況」,有損香港的國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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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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