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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拒出示委任證 譚文豪向監警會投訴:點知有無冒警

政事

警司拒出示委任證 譚文豪向監警會投訴:點知有無冒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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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拒出示委任證 譚文豪向監警會投訴:點知有無冒警

2019年06月13日 23:28 最後更新:23:38

《警察通例》第20章:「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

金鐘添馬公園繼續聚集反修例市民,警方今日中午要求一名男子搜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在場介入並要求所有警員出示委任證,一名高級警司反駁說,警員執勤時只需要身穿警察背心,並非必定要配戴委任證,雙方發生口角。

譚文豪轟警司拒出示委任證。資料圖片/譚文豪Facebook影片截圖

譚文豪轟警司拒出示委任證。資料圖片/譚文豪Facebook影片截圖

譚文豪在Facebook指,「今日中午一班警察瘋狂喺添馬公園check人身份證、搜身,其中絕大部份便衣都無配帶委任證」。他指,一名自稱「呢度我最大」的姓陳警司「更口出狂言,話自己話佢係警察就係,無需符合《警察通例》第20章:『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

譚文豪指在場警員拒絕出示證件。譚文豪Facebook影片截圖

譚文豪指在場警員拒絕出示證件。譚文豪Facebook影片截圖

譚文豪聲言,「陳警司唔熟書,就麻煩你再返學堂讀讀《警察通例》,事實上巿民提出要求,連軍裝警務人員都要出示委任證」

譚文豪轟警司拒出示委任證。資料圖片/譚文豪Facebook影片截圖

譚文豪轟警司拒出示委任證。資料圖片/譚文豪Facebook影片截圖

譚文豪指,當時所有便衣都完全不配合,多番拒絕出示委任證,「咁樣巿民點知呢班人有無冒警?亦無法以警員號碼投訴警察濫權。當然我就有呢位陳警司全名,已經即時向監警會作出投訴,你自己諗定點同board解釋啦!」

譚文豪。資料圖片

譚文豪。資料圖片

譚文豪今日向立法會提出緊急質詢,要求保安局長李家超在最近一次立法會大會,解釋警方以以催淚彈直射示威者、橡膠子彈瞄準示威者頭部,以及以警棍毆打已出示記者證的記者等,有否違反《警察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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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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