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到73日~

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女裁判官何麗明以英文審理一宗尼泊爾女子涉嫌疏忽過馬路簡單傳票的案時一直與辯方律師侯振輝針鋒相對,審訊至今已斷斷續續地踏入第73天。何官與辯方在主問專家證人時不斷發生口角,何官亦不斷提議休庭片刻來讓候大狀認清其提問問題,候大狀嘆氣地指何官作出阻礙令其本身應做的工作變得更困難,何官則斥候為不專業的律師,更斥候本末顛倒。

裁判官何麗明。 資料圖片

裁判官何麗明。 資料圖片

辯方律師侯振輝今傳召交通意外重組專家證人出庭作證,何麗明暫委特委裁判官見到呈堂專家報告的厚度即指自己要暫時退席閱讀該文件,但與候大狀爭拗後選擇在席上花少量時間閱讀,以便「節省法庭時間」。何官在候大狀向專家證人問問題時斥:「用適當嘅方式提問!(Do it in a proper way!) 不要問一條內含數條問題的問題!(Don’t ask one question containing many questions in it!) 唔該分開黎問!(Separate them Please!) 」,二人遂說此議題爭拗逾10分鐘,何官因要「節省法庭時間」為由暫停爭論。

辯方律師侯振輝。 資料圖片

辯方律師侯振輝。 資料圖片

但當候大狀再向證人問問題時,何官又指「錯!(Wrong!)」 並斥候大狀重覆提問一條已回答的問題,更說候大狀在審訊過程中長期說出太多不真實的事(Untrue things),懷疑候欲改變證人的答案故斥候大狀不要本末倒置(Don’t put the cart before the horse),何官一度提出命令書記重播候大狀錄音的要求,但因不想浪費法庭時間為因而取消其要求。何官又斥早前被何官下令拘捕的前辯方大狀梁耀祥也會同樣地提問一些已有答案的問題來拖延時間,勸喻候大狀不要跟從前辯方何大狀的做法(Don’t copy hi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