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警察通訊器已停用及失效。
3名隸屬新界南總區的警務人員於周三下午的反修訂《逃犯條例》警民衝突中,於中區龍和道及添華道一帶執勤期間分別意外遺失一支伸縮警棍、一部警察通訊器及一瓶胡椒噴劑。
事發於周三的反修例警民衝突中。
警方接獲遺失器材的報告後,立即展開調查及到現場搜尋,暫未有發現。案件列作「遺失政府財物」,由有關人員所屬單位跟進調查。有關警察通訊器已停用及失效。
警方呼籲市民如拾獲有關物品,應立即交到就近的警署,或致電3661 1222、3661 1233或3660 1261與調查人員聯絡。
警方重申,警隊就裝備的保管及使用有嚴格的規定。警方會繼續就有關事件作出跟進。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