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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港為家! 巴拿馬出生港人:必須要出聲

政事

視港為家! 巴拿馬出生港人:必須要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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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港為家! 巴拿馬出生港人:必須要出聲

2019年06月16日 19:58 最後更新:20:04

遊行青年﹕暫緩只是緩兵之計。

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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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再發起遊行,要求政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有大批市民響應大會呼籲身穿黑衣參與。一名巴拿馬出生的香港人Mike,因不滿政府打算修改法例,上周日已走出來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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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雖特首林鄭月娥暫緩修例,但覺得這只是緩兵之計,日後隨時可再啟動立法程序,所以走出來。他形容,因心愛香港所以走出來,並指自己已住在香港13年,視這裏為家,擔心會影響本港司法制度,所以必須要出聲。

李先生(左)及Mike(右)

李先生(左)及Mike(右)

另外,另一名市民李先生則預備了左一袋白鮮花在現場派,悼念昨日輕生的年輕人,並稱一整袋白鮮花在10秒內已派清。他續指,由於鮮花是臨忙預計,所以未有提供太多,但希望能藉此悼念該名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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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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