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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致歉 市民:來得太遲不會接受

政事

林鄭月娥致歉 市民:來得太遲不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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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致歉 市民:來得太遲不會接受

2019年06月16日 21:42 最後更新:22:23

有遊行市民拒接受特首的道歉。

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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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再發起遊行,要求政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政府發言人回應時表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承認由於政府工作上的不足,令香港社會出現很大的矛盾和紛爭,令很多市民感到失望和痛心,林鄭月娥為此向市民致歉,並承諾會以最有誠意、最謙卑的態度接受批評,加以改進,為廣大市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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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帶同3歲兒子首次參加遊行的市民袁小姐指,林鄭月娥的致歉來得太遲,不會接受。不過,她指林鄭下台,接任的人亦未必理想。

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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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江小姐一家三口,7時始從維園出發,剛在灣仔一餐廳取得座位先用餐,再繼續前往政總。她直言,政府未有撤回條例,亦沒有交代今日遊行的其他目標,包括追究警方過度使用武力,撤銷被捕者案件等,故不會接受林鄭月娥的致歉。

特首林鄭月娥。

特首林鄭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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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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