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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和道有人搬水馬做路障 特首辦外人群聚集

政事

龍和道有人搬水馬做路障 特首辦外人群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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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和道有人搬水馬做路障 特首辦外人群聚集

2019年06月16日 22:46 最後更新:22:51

有人搬出水馬做路障,障礙前往灣仔方向行車線。

有綫新聞截圖

有綫新聞截圖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大批遊行人士入夜後仍未散去。去到晚上9時半,在龍和道一帶的群眾數目逐漸增加,有人搬出水馬做路障,障礙前往灣仔方向行車線,暫時未見警方介入。而特首辦外添華道有部分戴口罩人士聚集。

有綫新聞截圖

有綫新聞截圖

傍晚6時半至7時期間,先後離開原定遊行路線。到晚上7時過後,遊行人士聚集在金鐘龍和道近添馬公園的馬路上,有人在馬路上擾攘,或坐在路中分隔石頭壆,途徑車輛都減慢車速。

有綫新聞截圖

有綫新聞截圖

而在傍晚6時半左右,遊行人士衝出金鐘夏慤道及灣仔告士打道西行線,未有警員阻止。

特首辦外添華道有人聚集。有綫新聞截圖

特首辦外添華道有人聚集。有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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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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