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今日刑滿出獄~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阻礙執達主任清場,因刑事裁定藐視法庭被判囚3個月,早前就刑期上訴得直,即時入獄2個月。
黃之鋒今日刑滿出獄,大批支持者到場迎接,他稱,在囚期間,與很多港人一樣,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要求政府撤回修例,並要求撤回暴動定性,以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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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今日刑滿出獄~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阻礙執達主任清場,因刑事裁定藐視法庭被判囚3個月,早前就刑期上訴得直,即時入獄2個月。
黃之鋒今日刑滿出獄,大批支持者到場迎接,他稱,在囚期間,與很多港人一樣,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要求政府撤回修例,並要求撤回暴動定性,以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台等。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