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如律政司要教訓學生而申請他破產會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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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學畢業生李卓軒前年指他在2014年佔旺期間疑遭一名男警暴力地抓其陽具及睾丸非禮,使其痛楚徹骨,故入稟向警務處處長索償逾千萬元。案件原訂今於區域法院開審,惟雙方同意撤告而城大生亦需支付預計約20至30萬元的訟費。法官指影片中顯示警方使用過度武力,如律政司决意要教訓李而申請他破產,便會影響其日後人生,官亦因此會感到失望。

被告李卓軒。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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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樹旭法官在庭上指自己上週五收到二人的和解通知時頗感意外,又坦言自己不滿雙方在最後一刻才通知法庭,因法庭已做足了全面的準備工作,自己亦查閱了不少有關的案例及研究。法官更稱,他透過觀察錄音片段,認為警方在拘捕期間明顯地、清晰地使用了過度暴力,指本案是一宗可爭議的案件。

李官又問原告律師有否給予意見給李,原告律師表示他一直以來都有給予建議,惟被告最終決定終止索償,因為其「無信心」。李官指留意到李同意支付5分4的訟費,大約估計為20至30萬,他稱不認為一個剛大學畢業的年輕人能負擔得起,若李無法支付,政府只能申請他破產,惟雙方已達成共識並提交已簽署的同意命令文件,自己也只能簽署。李官對控方稱:「若你的客戶(律政司)要教訓這名年輕人而將他申請破產,我會好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