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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財:個人絕不認為學生是暴動

政事

林正財:個人絕不認為學生是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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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財:個人絕不認為學生是暴動

2019年06月17日 17:09 最後更新:17:09

林正財又指數名被控暴動罪的人士,並非必然定罪。

有反《逃犯條例》修訂的示威者在金鐘周三的警民衝突中被捕,控以暴動罪。行政會議成員林正財表示,個人絕不認為學生是暴動,而數名被控暴動罪的人士,在法律上需經過警方調查及律政司考慮,才按個別行為作出檢控,並非必然定罪。

林正財下午向傳媒表示,個人絕不認為學生是暴動,過去兩周兩次遊行及周三衝突,大部分學生和平表達意見。至於數名被控暴動罪的示威者,須經過法律程序,才按個行行為作出檢控,並非必然定罪。政府亦沒有定性在這段日子內發生的事是「暴亂」。

林正財不認為學生暴動,大部分和平表達意見。資料圖片

林正財不認為學生暴動,大部分和平表達意見。資料圖片

林又表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已見面大、中小學校長、宗教界人士等真誠道歉,將深刻反思修例引起的社會風波,政府如何改善施政工作。他相信林鄭會把握機會,在不久將來面對市民道歉。

對於民陣宣布昨日有200萬01人遊行,林指數字已說明情況,又指在本月9日遊行前,林鄭已聽到好多聲音,例如政府會否太傲慢,即使政府所做工作完全正確,都應聽意見。當時她已思考哪個環節做得不好,並心有歉意,希望修復與市民關係,並作出檢討,絕非外界形容是「擠牙膏式」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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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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