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長指自己對表格上一名「應徵者」姓名毫無印象。

屯門興德學校前女校長陳章萍2017年涉嫌向教育局職員出示虛假求職者面試紀錄一案,審訊今午繼續。興德學校副校長庭上表示,2016年7月面試會面表格上他的簽署是假冒的,他又對表格上一名「應徵者」姓名毫無印象。

證人何志輝(藍衣)。

證人何志輝(藍衣)。

興德學現任副校長何志輝庭上供稱,3年經常與時任校長陳章萍和另外一位高級主任負責為應徵者進行面試。面試前校方會預備一份表格,上面已列出當日日期、會見時間、應徵者姓名和申請職位。當日作為面試官的教職員則在表格上填寫其姓名和簽名。

控方向何展示2016年7月16日面試會面表格,何表示表格上有疑似自己的簽名,但堅稱落筆者不是他。何形容冒簽「筆跡唔似」,「運行方向唔同」,他一貫的簽名「由三個字組成,字之間最尾個筆同起筆有連接」;反觀假冒簽署的「輝」字筆跡模糊,簽名收筆亦不像樣。何又承認他簽署校外法律文件時,會使用英文簽名,在教師會議出席册中亦曾使用簡簽,但他簽署面試會見表格時只會用中文全名的簽署。由於當天是周六,何已無法記起當日曾否回校工作。

表上亦紀錄一名已被撤銷執教資格的前男教師張錦輝曾接受會見,何表示對他毫無印象,謂:「我唔識個咁嘅人。」何續指,無論是教職員面試抑或是非教職員面試,他和校長均會出席會面。校長完成面試後會與他和其餘主任商量,但最終決定權仍在校長的手上。

辯方指出,由於面試會面當日是周六,因此何在處理簽名時較平時輕鬆,何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