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被裁定非禮及襲擊傷人共7罪罪成,官指其膽大程度令人咋舌,判監4年半。

道士被裁定非禮及襲擊傷人共7罪罪成,判監4年半。資料圖片

道士被裁定非禮及襲擊傷人共7罪罪成,判監4年半。資料圖片

自稱從小在夢中學法的驅妖道士涉嫌為一對患病母女作法「驅嬰靈」並「採玄珠」時搓胸撩陰,患癲癇症的母親更在道士「驅邪靈」時被打至口吐綠汁。道士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及襲擊傷人共7罪罪成,心理報告指出道士被診斷為「反社會人格障礙」,更在第三者在場的情況下進行非禮,膽大程度令人咋舌,今被判監4年半。

韋漢熙暫委法官在判刑時指,57歲被告袁銘權利用受害母親X相信他有特殊能力能為她醫治癲癇症,及她對鬼神及靈異事物的迷信,以驅邪及醫病作為藉口來騙取她的同意。被告為了一己之慾而向X搓胸撩陰,為加強其說服力更假扮拋「玄珠」出窗外送至天庭,更聲稱玄珠會不斷繁殖並需不斷「取玄珠」。X強忍其私隱之處被頗為陌生的被告接二連三地撫弄,被告更在第三者在場的情況下肆無忌憚地為X搓胸撩陰,膽大程度令人咋舌。

被告袁銘權。 資料圖片

被告袁銘權。 資料圖片

韋官指被告每次趁X抽搐病發後,身體疲累及情神不振時乘人之危,行為實屬卑劣。被告更意猶未盡,侵犯完X後更不放過其女兒,並在同一晚上擅自闖入年僅15歲Y的房間,伸手入衣內從胸摸至陰部,而被告被Y發現時更辯稱他為Y驗屍毒,顯示被告有相當程度的應變能力及為人奸狡。

韋官指被告的罪行對X和她的女兒Y均造成大程度的心理創傷,而X和Y的心理報告均指出二人在事發後至今仍活在陰霾中。心理學家報告亦指出,被告人聲稱他自21歲起開始嫖妓,更享受與不同女伴性交。被告坦承自5年前沒再嫖妓,但他仍一直觀看色情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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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評估為患有「反社會人格障礙」,其徵狀是妄顧及侵害他人的權益、為人邪惡、不可靠、狡詐、口齒伶俐、愛操控他人、自我中心又自以為是。被告毫無侮意,又推卸責任於X及她的朋友身上,責怪她們如覺得不對勁如何不上前制止他。被告缺乏受害人同理心及對自身問題的頓悟,更直言出獄後會繼續為人施法,故心理學家認為他重犯性罪行的風險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