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向警方遞交感謝卡,並要求警嚴懲發起暴動的人。
民間團體「不平則鳴」在旺角警署外請願,表揚警察在12日金鐘衝突期間,嚴正執法平定「暴動」,又支持嚴懲暴徒。請願者稱,代表全港市民向警方遞交感謝卡,並要求警方嚴懲發起暴動的人。
請願者向警方交感謝卡。
10多名「不平則鳴」成員在警署外拉起「支持警察、嚴懲暴徒」橫額,並高呼「支持警察」、「平定暴動」、「嚴懲暴徒」「還我法治」等口號。
請願者支持警察執法。
據悉,成員稍後再前往民主黨位於太子彌敦道的總部,要求對方回應包庇暴徒的指控,示威者批評民主黨「無所不用其極」鼓動年輕人上街,將暴動稱為和平示威。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