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審法官游德康將案延至8月14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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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貪瀆職案,代表陳婉玉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今在結案陳辭形容本案是一宗很簡單的案件,法庭在考慮案情時必須要考慮馮陳二人實是「夫妻」及「隠婚」的關係、這種關係正是本案獨特之處。余大狀強調,陳用51萬最多都是「賄馮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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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大狀指,控方在審訊中完全沒有挑戰馮陳之間的親密關係,正如馮所形容陳婉玉的性格較鴕鳥心態。余大狀懇請法官以人生經驗來處理本案,當然「法官閣下的人生經驗中沒有此情感瓜葛的經驗」,但仍希望法官閣下要理解就算有名分的兩夫妻未必都傾訴,相反非最親密的朋友,沒有名分的夫婦可以兩協插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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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今在結案陳辭直指馮永業辯稱該51萬是互相扺銷說話是「一派胡言」、完全砌詞狡辯,而陳婉玉明知馮想要雍景臺層樓,不想得罪馮,乃代付51萬臨時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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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馮一直「得個講字」,從來沒有歸還該51萬給陳,作為公務員,沒有任何理由去接受任何利益。 控方指馮陳的關係,但卻一直處理和審批由陳控制或與她有關連的公司所作出的各項申請。馮對政府的忠誠已陷入分裂。